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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谈“质量月”

发布者:上海众德质量 发布日期:2018-09-04 浏览数:6631

“质量月”通常是指在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,由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、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、提高质量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。世界上第一个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起源于日本,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第一次“质量月”活动。我国的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始于1978年,安排在9月。1988年10月,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。1982年,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汪道涵亲自倡导举办第一期局长质量管理学习班。同年10月,市政府决定每年11月开展全市“质量月”活动。

我国第一次全国“质量月”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,出席会议的有当时国务院领导李先念、余秋里、方毅、陈慕华王震、谷牧、康世恩等7位副总理,一时也传为美谈。

此后至1984年,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连续开展了7次,内容一次比一次丰富,规模也一次比一次大。到1985年,鉴于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形成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,为了避免在一年里设置过多的专题活动月,停止了全国“质量月”的明确称呼,但“质量月”活动的主要内容仍然进行,一般由协会来部署。

1996年12月,国务院颁布了《质量振兴纲要(1996~2010年)》,其中提出要继续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。因此,从1997年开始,我国政府层面又恢复了一年一度的“质量月”活动。2011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~2020年)》,强调要深入开展全国“质量月”、“3-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。

为搞好每年的“质量月”活动,中宣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都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,提出当年的活动主题,部署当年的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。2016年国家42个单位联合发文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,则是前所未有。

2018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新发展理念,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突出以人民为中心,充分发挥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平台作用,紧紧围绕大市场、大监管、大质量,推动政府职能转变,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优化市场准入环境、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。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,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,加强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,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、用得放心、吃得放心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,为建设质量强国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。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,明确9月全国“质量月”的主题为“加强市场监管,建设质量强国”,活动内容包括“开展质量主题宣传,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”等6个方面。中国质量协会《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主题为“质量第一,严格管理,质量提升,高质量发展”。

对于企业来说,我想还是重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。从研发设计、制造生产、销售使用等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着手,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,推动质量提升。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,促进专利有效转化。大力推行精益生产、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,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。如上海汽轮机厂今年“质量月”的主题即为:“弘扬企业质量文化,打造上汽卓越品质”。

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实践证明,每年集中一段时间、确定一个主题,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,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,采取多种形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,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,推动质量振兴事业,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,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但质量活动决不是一个月,而应当年年抓、月月抓、天天抓,落到实处,抓出实效,让“质量意识深入人心、质量管理深入人心、质量提升深入人心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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